本發(fā)明涉及車輛配件,具體涉及一種健身腳踏裝置和具有該健身腳踏裝置的車輛。
背景技術:
1、現(xiàn)在隨著生活節(jié)奏快,工作壓力也越來越大,身體卻跟不上工作生活的需求,而且缺乏適當?shù)膽敉膺\動,很多人出現(xiàn)亞健康或者不健康狀況。因此,人們通常會到健身房或者在家中借助健身器達到健身目的。但是隨著車輛的增加,越來越多的人選擇開車上班或者出游,駕車人員以及乘坐人員的勞損病的發(fā)生率在不斷增長,尤其是駕車人員。
2、如出租車司機,由于下肢一直處于踩壓狀態(tài),很容易造成下肢僵硬麻木,并且經(jīng)常處于精神高度集中的狀態(tài),頸椎以及腰椎經(jīng)常處于強迫姿勢之下,同時急剎車也會使頸椎受到不同的揮鞭損傷,長期的慢性損傷便積累起各種病變。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本發(fā)明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相關技術中的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發(fā)明的實施例提出一種健身腳踏裝置。該健身腳踏裝置在達到乘客乘車目的的同時,還施展健身鍛煉效果。
2、本發(fā)明的實施例還提出一種車輛。
3、本發(fā)明實施例的健身腳踏裝置包括腳托底座、支撐件和第一阻力件。
4、所述支撐件具有相對設置的第一端、第二端及設置在所述第一端、所述第二端之間的擺動中心,所述支撐件在所述擺動中心處可擺動地與所述腳托底座連接,以便將所述支撐件分成相對的第一踏區(qū)位和第二踏區(qū)位,所述第一阻力件的一端與所述腳托底座轉動連接,所述第一阻力件的另一端與所述支撐件具有所述第一踏區(qū)位的一側連接,所述第一阻力件的所述一端與所述擺動中心錯位設置。
5、本發(fā)明實施例的健身腳踏裝置,通過將健身腳踏裝置放置于車艙內(nèi),可以緩解乘客和/或駕駛員在車內(nèi)因為長期保持固定狀態(tài)導致的勞損病癥的發(fā)生;而且也可以充分利用乘車過程中時間去彌補生活中缺乏健身鍛煉的問題,便于實現(xiàn)乘客在乘坐過程中的身心放松及調節(jié)。此外,所述支撐件在所述擺動中心處可擺動地與所述腳托底座連接,為乘客健身提供使力動作空間。
6、同時因所述第一阻力件的一端與所述腳托底座轉動連接,所述第一阻力件的另一端與所述支撐件具有所述第一踏區(qū)位的一側連接,在支撐件以擺動中心為中心擺動時,第一阻力件的該另一端也會隨之進行擺動,因第一阻力件的上述中一端與擺動中心錯位設置,在支撐件以相應的擺動中心擺動,因支撐件因繞擺動中心擺動過程中,支撐件的端部至擺動中心的長度是一個定值,但第一阻力件的上述中一端(第一阻力件與腳托底座轉動連接的一端)與擺動中心錯位,在第一阻力件繞上述中一端轉動的過程中,所以第一阻力件另一端與支撐件連接的位點不變(相當于擺動中心、第一阻力件的上述中一端、第一阻力件的另一端及支撐件的一側連接幾個點依次圍合成的四連桿結構),需要改變第一阻力件與支撐件的轉軸之間的夾角,夾角的變化需要第一阻力件的長度變化就會隨支撐件擺動而改變(增長或縮短)。第一阻力件的長度的改變可以為健身動作提供阻尼力。乘客驅動支撐件往復擺動時所需要施加作用力,從而起到的健身鍛煉的效果。
7、因此,本發(fā)明實施例的健身腳踏裝置在達到乘客乘車目的的同時,還提升了健身鍛煉效果。
8、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的健身腳踏裝置還包括第二阻力件,所述第二阻力件的一端與所述腳托底座轉動連接,所述第二阻力件的另一端與所述支撐件具有所述第二踏區(qū)位的一側連接,所述第二阻力件的所述一端與所述擺動中心錯位設置。
9、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腳托底座包括踏板本體和設置在所述踏板本體上的支撐凸塊,所述支撐凸塊與所述支撐件轉動配合,所述第一阻力件的所述一端與所述支撐凸塊鉸接,所述第一阻力件的所述另一端與所述第一端連接,且所述第一阻力件的所述一端相對所述擺動中心靠近所述踏板本體設置。
10、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二阻力件的所述一端與所述支撐凸塊鉸接,所述第二阻力件的所述另一端與所述第二端連接,且所述第二阻力件的所述一端相對所述擺動中心更靠近所述踏板本體設置。
11、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支撐件包括支撐框和設置在所述支撐框上的踏板,所述支撐框可擺動地與所述腳托底座連接。
12、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支撐框包括支撐桿、第一連桿和第二連桿,所述支撐桿沿預設方向的兩端分別與所述第一連桿和所述第二連桿連接,所述支撐桿可擺動地與所述腳托底座連接,所述第一阻力件的所述一端與所述第一連桿鉸接,所述第二阻力件的所述一端與所述第二連桿鉸接。
13、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踏板包括第一分板和第二分板,所述第一分板和所述第二分板沿預設方向對應地設置在所述支撐框上以形成所述第一踏區(qū)位和所述第二踏區(qū)位。
14、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支撐桿包括連桿部和鉸接部,所述鉸接部朝著靠近所述腳托底座的方向延伸,所述鉸接部可擺動地與所述腳托底座連接,所述連桿部沿所述預設方向的兩端分別與所述第一連桿和所述第二連桿連接。
15、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連桿部沿所述預設方向的兩端朝向遠離所述腳托底座的方向彎曲。
16、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一阻力件包括第一桿體和第一阻力主體部,所述第一桿體的一部分可移動地插設于所述第一阻力主體部上以便在所述支撐件擺動時改變所述第一阻力件的長度,所述第一阻力主體部能夠阻止所述第一桿體相對所述第一阻力主體部移動。
17、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二阻力件包括第二桿體和第二阻力主體部,所述第二桿體的一部分可移動地插設于所述第二阻力主體部上以便在所述支撐件擺動時改變所述第二阻力件的長度,所述第二阻力主體部能夠阻止所述第二桿體相對所述第二阻力主體部移動。
18、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的健身腳踏裝置還包括降噪緩沖層,所述降噪緩沖層貼設在所述腳托底座與所述支撐件相對應的區(qū)域上。
19、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腳托底座具有傾斜的支撐面,所述支撐件可擺動地設置在所述支撐面上。
20、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車輛包括車艙和根據(jù)上述中任一項所述的健身腳踏裝置,所述健身腳踏裝置設置在所述車艙內(nèi)。
21、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車輛還包括車座,所述車座設置在所述車艙內(nèi),所述腳托底座可拆卸地與所述車座連接。
1.一種健身腳踏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健身腳踏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二阻力件,所述第二阻力件的一端與所述腳托底座轉動連接,所述第二阻力件的另一端與所述支撐件具有所述第二踏區(qū)位的一側連接,所述第二阻力件的所述一端與所述擺動中心錯位設置。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健身腳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腳托底座包括踏板本體和設置在所述踏板本體上的支撐凸塊,所述支撐凸塊與所述支撐件轉動配合,所述第一阻力件的所述一端與所述支撐凸塊鉸接,所述第一阻力件的所述另一端與所述第一端連接,且所述第一阻力件的所述一端相對所述擺動中心靠近所述踏板本體設置;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健身腳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件包括支撐框和設置在所述支撐框上的踏板,所述支撐框可擺動地與所述腳托底座連接。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健身腳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框包括支撐桿、第一連桿和第二連桿,所述支撐桿沿預設方向的兩端分別與所述第一連桿和所述第二連桿連接,所述支撐桿可擺動地與所述腳托底座連接,所述第一阻力件的所述一端與所述第一連桿鉸接,所述第二阻力件的所述一端與所述第二連桿鉸接;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健身腳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桿包括連桿部和鉸接部,所述鉸接部朝著靠近所述腳托底座的方向延伸,所述鉸接部可擺動地與所述腳托底座連接,所述連桿部沿所述預設方向的兩端分別與所述第一連桿和所述第二連桿連接。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健身腳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桿部沿所述預設方向的兩端朝向遠離所述腳托底座的方向彎曲。
8.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健身腳踏裝置,其特征在于,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健身腳踏裝置,其特征在于,
10.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車艙和根據(jù)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健身腳踏裝置,所述健身腳踏裝置設置在所述車艙內(nèi)。